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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解急困 上门听证显温情

时间:2022-11-17  作者:  新闻来源:

“本院决定,对申请人孙某等3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元。”日前,在台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举行的国家司法救助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的话音刚落,受害人一家人已经泣不成声……

2014年5月,受害人孙某因一场交通肇事造成颅脑损伤重伤二级,生活不能自理,因其父亲是四级残疾,母亲是聋哑一级,两人无劳动能力且常年吃药,其孩子尚在读书,使全家经济生活重担压在妻子一人身上。作为交通肇事责任人的王某,虽被判决赔付受害人16余万元,但因其无可供执行财产,县人民法院被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致使受害人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状况急转直下,陷入极端困境。

2022年,孙某向台安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县检察院受理孙某的申请后,迅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相关办案人员协同社区(村)干部深入被害人家中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调查工作,对被害人伤情、医疗情况、家庭经济生活状况以及交通肇事责任人王某的财产赔偿能力进行调查核实,最终认定孙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鉴于受害人一家实际情况及疫情防控要求,近日,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邀请听证员、社区(村)代表,共同来到受害人家中对此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经听证员、社区(村)代表等评议,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孙某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合理且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同意检察机关对其给予救助。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暖民心的工程”,县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深入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民生关怀。接下来,台安检察机关将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贯穿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捍卫法律公平正义的过程中传递检察服务温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