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台安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人员廉洁自律教育,主要领导亲自撰写廉政格言,同时要求全院党员干部努力学习,加强修养,树立检察人员良好形象。
为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走心,该院把警示教育和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近日,该院召开全院检察人员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学习最高检、省检察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适用条件、标准和情形。还结合台安检察工作实际,以案为鉴,传达鞍山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及《关于三起涉农资金项目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警示全体人员以案明纪、心存敬畏,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通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检察人员受到强烈而深刻的思想触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绷紧廉洁自律之弦,筑牢防腐思想大堤,加强学习,强化思想,切实增强廉洁自律能力,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