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鞍山市县两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 对台安看守所开展“飞行检查”

时间:2021-11-08  作者:  新闻来源:

为落实最高检关于对监所“巡回+派驻”的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监所管理监督工作,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10月20日,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杨宇副部长一行四人与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台安县看守所进行了一次不定时、不通知的“飞行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听取了看守所所长的情况汇报,并深入监控室、值班室等重点部位,通过视频查看了监舍情况和干警在岗值守情况,全面了解看守所软、硬件运行方面的状况,对看守所干警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检查组给予充分肯定。随后,杨宇副部长对旧所搬迁及维修安全、病犯管理及治疗、食品安全、家属带物和干警值班等方面给予详细指导。针对台安看守所做为鞍山地区隔离所存在被羁押人员流动大、监舍因老旧需搬迁维修、干警因疫情防控身心压力大等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希望台安看守所同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一道绷紧安全这根弦,全面落实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相关制度,强化规范管理,保持高度警惕,排查安全隐患,逐一整改落实,为看守所长期安全稳定打下坚实基础,为台安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飞行检查”是新形势下监所检察的一种工作方式,指事先不通知被检查部门而进行的现场检查。鞍山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人员”的求真务实原则,主动发挥监督职能,从源头上规范了看守所管理秩序,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驻所检察干警和看守所干警廉洁司法的能力,保障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促进看守所公正执法、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