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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诉讼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按照上级院关于加强诉讼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针对我院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情况,为确保诉讼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安全化,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2020年7月起,员额检察官在案件办结后一个月内要立卷归档,卷内材料要齐全完整,符合归档要求,保证归档质量。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要负起督促、管理和把关责任,对出现诉讼档案立卷归档不标准、不及时的员额检察官和相关业务部门要适时予以通报批评。